来源: 新华网
鼓励涉外仲裁当事人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
仲裁地作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约定选择的某个国家或者地区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仲裁地 ,可以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是确定仲裁程序适用法 、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及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 、海事海商 、全国依法设立282家仲裁委员会,
草案还就提高仲裁公信力 ,
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拟增设“仲裁地”制度,支持仲裁委员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仲裁员的透明度,建筑工程 、作为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 。
